1.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政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有关会务、文秘、机要保密和文件的收发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后勤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协调科室及下属单位工作;负责建设局工作目标的督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96616
89396602
2.政工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建设事业的社会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统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老龄退管工作;负责科技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科技项目的评定工作;负责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96575
3.建筑业管理科(挂新都区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拟定全区建筑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区属建筑企业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和建筑业、装饰装修业、房地产业、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监理和施工现场及夜间施工许可的监督管理;负责外来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墙体材料的改革;负责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装饰装修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准出和技术质量管理;负责清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96581
4.计划财务科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建资金的筹措、管理和系统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局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决算审查、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系统财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局系统计划、统计、财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96619
5.法规科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执法监察的政策、规定;负责本局行政处罚的核审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检查;监督、指导本局直属专业执法队伍;承办行政执法培训和颁证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89396586
6.城建管理科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城镇道路、广场、风景园林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根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确定大中型建设项目和新建小区的绿地范围(即绿线);负责城镇道路挖掘、排水接口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批、管理;参与城镇雕塑的审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396590
89396589
7.村镇建设管理科(挂新都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全区小城镇和农村地区规划编制指导工作;指导全区小城镇和农村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村镇房屋产权证的发放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研究审定全区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计划;负责处理小城镇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燃气、液化气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新都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能: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提供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情况和有关建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发展小城镇的政策以及领导小组决议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协调小城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负责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的传达及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联系电话:89396614
8.总工程师办公室(挂抗震办牌子)
主要职能:负责建设局的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建设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本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拟定,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负责抗震减灾、抗震设防的管理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抗震设计、抗震加固的审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建设方案的总体控制;参与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协调处理方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939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