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日上午,区建设局召开了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全体会议,传达了区委、区政府“11.30”安全会议精神,为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决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对全区建筑工程、燃气安全生产的拉网式排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建筑、燃气安全生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决定由办公室、总工办、安监站、法规科、建管科、质监站、村镇科共同组成建筑、燃气安全生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涂金全 局 长
副组长:胡海云 纪检书记
梁 毅 副局长
胡元义 副局长
曾贤春 副局长
成 员:梁 莉 何 军 胡报春 何 刚
严晋川 李朝伟 刘尊良 刘 驰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农村自建房、天然气、液化气经营点以及三个园区的在建工程。
三、分组实施的具体安排
排查工作从2007年12月1日起至12月3日止,为期3天。共分三个检查组进行排查:
1.督查组
组长:胡海云
成员:钟先德 宁佐清 何 军 薛 森
负责督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第一组组长:梁 毅
组成人员:梁莉、刘驰、刘尊良、何军、钟毅、蔡新民、宁秋玉
负责农民安置点、自建点、未报建的项目、天然气、液化气经营点的安全排查。重点:未报建项目、液化气违法经营。
3.第二组组长:胡元义
组成人员:何刚、李朝伟、严晋川、张伦、陈斌、薛森、孙勇、向成华、刁志云、章勇、曾令军、鲁正强、杨继贵、赵矛、王代波,抽调的部分建筑企业安全负责人。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都镇、三河镇的建筑安全生产。
4.第三组组长:曾贤春
组成人员:胡报春、吴亚军、陈宾、黄学勇、宋海彬、林锐、曾伟、张家富、郝强
负责三个园区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
四、检查要求
1、一定要保证工作的主体落实、管理落实,严格逗硬。
2、工作要细致,讲究工作方法,不得有漏查现象,处理要到位。对有安全隐患的要有手续、有处理、有回音。
3、各检查组对所负责的片区要实施跟踪检查,突出重点,特别是对违法经营液化气、三层以上的未报建项目、公建项目、大开挖深基础的高层建筑、对有安全隐患的工程督促立即进行整改。
4、各检查组做好现场取证、现场勘验及图片资料、文字资料的记录及整理工作。
5、各组负责人要对检查组人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防止推诿扯皮。于12月4日将排查情况报办公室,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及现象要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组长、副组长。
新都区建设局
(完)